1、没工伤认定书可以做伤残鉴别吗
1.一般来说,若无工伤认定书,直接做伤残鉴别是不被允许的。工伤认定乃伤残鉴别的先决条件,此程序旨在明确受伤是不是由工作引发。只有认定为工伤后,才会有后续的伤残鉴别等事宜。
2.假如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便拓展伤残鉴别,非常可能遭遇鉴别结果不被认同的情况,进而使得后续的工伤赔偿等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
3.故而,应当先根据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为工伤后,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伤残鉴别,这样方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无工伤认定书做伤残鉴别是不是合法
通常情况下,没工伤认定书做伤残鉴别不合法。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别(伤残鉴别),需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这是由于认定工伤是确定职工受伤性质,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首要条件,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符合做伤残鉴别的基本条件。
不过,在非因工伤残等状况下,不需要工伤认定,当事人可按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等程序,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别机构进行伤残鉴别。所以若不是基于工伤赔偿等,无工伤认定书做伤残鉴别是可行的;如果是基于工伤赔偿,无工伤认定书做鉴别不符合法定程序。
3、无工伤认定书做伤残鉴别是不是合法有效
通常情况下,无工伤认定书做伤残鉴别一般是不合法有效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劳动能力鉴别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等材料。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受伤或患病是工伤范畴的法定程序,是后续进行劳动能力鉴别的首要条件。只有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才能启动合法的工伤伤残鉴别步骤。
不过,若不走工伤认定程序,而是以人身损害为由,可通过法院或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别机构做伤残鉴别,此鉴别是合法有效的,但适用的鉴别标准和赔偿规则与工伤鉴别不同。所以,无工伤认定书做工伤伤残鉴别一般无效,若按人身损害处置则另当别论。
在探讨没工伤认定书能否做鉴别鉴别这个问题时,大家要了解,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书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别的要紧首要条件。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譬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遇见这种特殊状况,没工伤认定书也是大概进行鉴别鉴别的。假如你对没工伤认定书能否做鉴别鉴别与具体的申请步骤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